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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聯創股份補充披露子公司少數股東出資情況:北京信投近4億募資或未用于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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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聯創股份補充披露子公司少數股東出資情況:北京信投近4億募資或未用于認購

    北京信投通過增資華安新材不僅沒有虧錢,甚至還賺了5420萬元。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 牛其昌

    追問之下,聯創股份(300343.SZ)就受讓控股子公司山東華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華安新材”) 少數股東北京信投惠通投資管理中心(下稱“北京信投”) 股權事項作出進一步回應。

    聯創股份證實,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共計8888萬元,北京信投自此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

    此外,聯創股份強調“公司及公司管理層與北京信投無任何關聯關系,北京信投公司的經營、融資等事項公司并不知情且從未參與”。

    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8888萬元,北京信投自此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來源:公告

    1月24日午間,界面新聞刊發《【調查】聯創股份回購華安新材少數股權背后:或涉5億非法集資案》一文,詳述了聯創股份控股子公司華安新材少數股東北京信投假借華安新材“科創板上市”為由,涉嫌非法集資約5億元,導致600余名投資者蒙受損失。

    文章針對聯創股份提出質疑:在北京信投借華安新材“圈錢”的過程中,除了已披露的1000萬元定金外,北京信投究竟通過向華安新材增資多少從而獲得華安新材近10%股權,一直未見披露。而作為北京信投的投資者,所有募集的款項究竟是否被實際注入華安新材,亦無從得知。

    不僅如此,聯創股份當初以華安新材10%股權引入北京信投的做法也頗耐人尋味。

    1月24日晚間,聯創股份就其中一些爭議焦點發布《關于受讓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的補充公告》,稱2019年4月9日,聯創股份、淄博昊瑞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信投達成合作意向,同意北京信投向公司子公司華安新材增資,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8億元,以最終實到金額為準,資金用途主要用于建設新項目、技術改造及擴產、補充流動資金等。

    經雙方協商一致,華安新材100%股權估值(投前)確定為8億元。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共計8888.00萬元。經雙方再次協商一致,本次投資款8888.00萬元占華安新材9.999%股權。

    不過,據天眼查APP顯示,2019年9月10日,北京信投曾向華安新材認繳出資1166.54萬元。直到今年1月9日,北京信投退出華安新材,期間再無其他關于北京信投的出資信息。

    根據聯創股份1月9日發布的公告,北京信投將其持有的華安新材9.999%股權“套現”,聯創股份作價1.43億元對上述股權進行“回購”。

    也就是說,北京信投通過此次增資華安新材不僅沒有虧錢,甚至還賺了5420萬元。

    而“回購”公告中標明北京信投的“出資額”為5億元,盡管這5億元是否是實繳出資尚不明確,但較8888萬元的投資款來說相差甚遠。

    根據聯創股份1月9日發布的公告,北京信投的出資額為5億元,但具體何時出資,是否實際出資,均未見進一步披露。

    據北京當地多名投資者向界面新聞反映,從2019年開始,北京信投打著華安新材科創板上市的幌子向公眾募資,承諾華安新材即便無法上市,也會按投資款保底年化收益8%返還。

    然而,他們近日在得到關于華安新材股權回購安排的通知后,業務員卻突然表示由于華安新材上市失敗,無法達成預期收益,只能返還投資款的30%,否則一分錢拿不回來。

    投資者提供的《股權認購協議書》顯示,此次認購方式為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購北京信投持有的華安新材股權,按照定向增資10%華安新材股權價值5億元計算,即50萬元持有北京信投0.1%的股權。

    據界面新聞多方了解,北京信投此次對外募資合計約4.78億元。令投資者不解的是,明明華安新材這兩年業績大漲,為什么自己投入的錢不僅沒賺,反而虧了呢?

    結合上述聯創股份的補充公告來看,北京信投或有近4億元募資并未實際用來認購華安新材股權。

    據投資者向界面新聞提供的《股權認購協議書》,其與北京信投的簽訂時間早于2019年12月。攝影:牛其昌

    北京漢濟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永勤對界面新聞表示,“結合北京信投來看,若公司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nbsp;

    趙永勤進一步分析,在上述前提下,如果協議簽訂時,北京信投尚未持有華安新材股份,且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上述行為的,則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

    截至發稿時,據多名報案人提供的立案回執,上述案件已經立案,并顯示“已有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贓款贓物被扣押。

    對于事態后續發展,界面新聞將持續關注。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聯創股份

    • 跨界并購“暴雷”后,聯創股份遭立案調查,年內近百家上市公司被立案
    • 聯創股份(300343.SZ):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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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聯創股份補充披露子公司少數股東出資情況:北京信投近4億募資或未用于認購

    北京信投通過增資華安新材不僅沒有虧錢,甚至還賺了5420萬元。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界面新聞記者 | 牛其昌

    追問之下,聯創股份(300343.SZ)就受讓控股子公司山東華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華安新材”) 少數股東北京信投惠通投資管理中心(下稱“北京信投”) 股權事項作出進一步回應。

    聯創股份證實,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共計8888萬元,北京信投自此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

    此外,聯創股份強調“公司及公司管理層與北京信投無任何關聯關系,北京信投公司的經營、融資等事項公司并不知情且從未參與”。

    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8888萬元,北京信投自此獲得華安新材9.999%股權。來源:公告

    1月24日午間,界面新聞刊發《【調查】聯創股份回購華安新材少數股權背后:或涉5億非法集資案》一文,詳述了聯創股份控股子公司華安新材少數股東北京信投假借華安新材“科創板上市”為由,涉嫌非法集資約5億元,導致600余名投資者蒙受損失。

    文章針對聯創股份提出質疑:在北京信投借華安新材“圈錢”的過程中,除了已披露的1000萬元定金外,北京信投究竟通過向華安新材增資多少從而獲得華安新材近10%股權,一直未見披露。而作為北京信投的投資者,所有募集的款項究竟是否被實際注入華安新材,亦無從得知。

    不僅如此,聯創股份當初以華安新材10%股權引入北京信投的做法也頗耐人尋味。

    1月24日晚間,聯創股份就其中一些爭議焦點發布《關于受讓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的補充公告》,稱2019年4月9日,聯創股份、淄博昊瑞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信投達成合作意向,同意北京信投向公司子公司華安新材增資,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8億元,以最終實到金額為準,資金用途主要用于建設新項目、技術改造及擴產、補充流動資金等。

    經雙方協商一致,華安新材100%股權估值(投前)確定為8億元。截至2019年12月,華安新材收到北京信投股權投資款共計8888.00萬元。經雙方再次協商一致,本次投資款8888.00萬元占華安新材9.999%股權。

    不過,據天眼查APP顯示,2019年9月10日,北京信投曾向華安新材認繳出資1166.54萬元。直到今年1月9日,北京信投退出華安新材,期間再無其他關于北京信投的出資信息。

    根據聯創股份1月9日發布的公告,北京信投將其持有的華安新材9.999%股權“套現”,聯創股份作價1.43億元對上述股權進行“回購”。

    也就是說,北京信投通過此次增資華安新材不僅沒有虧錢,甚至還賺了5420萬元。

    而“回購”公告中標明北京信投的“出資額”為5億元,盡管這5億元是否是實繳出資尚不明確,但較8888萬元的投資款來說相差甚遠。

    根據聯創股份1月9日發布的公告,北京信投的出資額為5億元,但具體何時出資,是否實際出資,均未見進一步披露。

    據北京當地多名投資者向界面新聞反映,從2019年開始,北京信投打著華安新材科創板上市的幌子向公眾募資,承諾華安新材即便無法上市,也會按投資款保底年化收益8%返還。

    然而,他們近日在得到關于華安新材股權回購安排的通知后,業務員卻突然表示由于華安新材上市失敗,無法達成預期收益,只能返還投資款的30%,否則一分錢拿不回來。

    投資者提供的《股權認購協議書》顯示,此次認購方式為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購北京信投持有的華安新材股權,按照定向增資10%華安新材股權價值5億元計算,即50萬元持有北京信投0.1%的股權。

    據界面新聞多方了解,北京信投此次對外募資合計約4.78億元。令投資者不解的是,明明華安新材這兩年業績大漲,為什么自己投入的錢不僅沒賺,反而虧了呢?

    結合上述聯創股份的補充公告來看,北京信投或有近4億元募資并未實際用來認購華安新材股權。

    據投資者向界面新聞提供的《股權認購協議書》,其與北京信投的簽訂時間早于2019年12月。攝影:牛其昌

    北京漢濟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永勤對界面新聞表示,“結合北京信投來看,若公司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nbsp;

    趙永勤進一步分析,在上述前提下,如果協議簽訂時,北京信投尚未持有華安新材股份,且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上述行為的,則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

    截至發稿時,據多名報案人提供的立案回執,上述案件已經立案,并顯示“已有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贓款贓物被扣押。

    對于事態后續發展,界面新聞將持續關注。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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